商品打折“三包”不能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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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eiww.com/info 2007-06-13 09:57:42 作者:宋丹青 来源:雅安日报 |
日前,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近段时间接到许多消费者来电咨询:换季折价商品是否享有“三包”的服务? “刚买的衣服居然有小洞,商家该不该退还。”其中,一消费者王女士来电咨询,5月她在某知名品牌店购买一件打5折衣服,回家穿上后却发现衣服纽扣处有一个小洞,虽不显眼,但刚买来的新衣服就有破损实在让人有些不满,于是她找到店家要求调换。“减价商品,概不退换”该商店却以这样的理由予以回绝。 就此,市消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该工作人员解释说,也就是说除非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时已经向消费者说明该商品是存在一定质量问题的处理品,否则,经营者不能以商品价格打折为由免除自身应当承担的“三包”责任。简而言之,换季商品价格打折,“三包”服务不能打折。因此,该店家的做法违反了《消法》的规定,王女士有权要求店家调换一件完好的衣服。 同时,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折价商品时要问清折价原因,如果店家未声明是因为质量问题折价销售的,购买后仍然享受“三包”规定,但是消费者购买时勿忘索要发票。记者 宋丹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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