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工会有关人士呼吁
(记者陈露耘郝勇)“《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一些企业千方百计规避新法,农民工维权面临新形势,在维护这一群体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工会不能失语。”昨(28)日,省际间工会农民工维权联动协作会上,全程参与《劳动合同法》立法的全国总工会法律部法规处处长关彬枫认为。
从2004年成都与石家庄、福州、温州三城市总工会签订《城际间工会法律援助合作协议》至今,与四川进行农民工维权联动协作的省级工会已达13家,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声音”在放大。
作为农民工的主要输出地,四川关心的是:在以输入地维权为主的格局下,输出地该做什么?
有调查显示,在外省务工的农民工权益受到损害时,首先告知的是在老家的亲人。“我们最需要加强信息沟通,了解务工人员的信息。”来自输入地新疆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的刘为民呼吁,“尤其需要那些自己去的,或通过亲朋好友介绍去的人的信息。”
湖南省总工会副主席刘革安认为,作为输出地,一项基础工作是建立农民工去向档案,并将档案告知输入地。“这是输出地基层工会最应该做的工作,一个乡镇向外输出农民工近万人,而乡镇工会主席往往是兼职,让他们来维护外出务工农民的权益,出差的经费都不可能保证。”
输出地工会要做的还有吸引农民工入会,通过培训,让他们知道工会的作用,增强维权意识,同时加强技能培训,“有了技术就有谈判的条件”。
“作为输入地工会,核心工作应该抓劳动合同签订。”重庆、成都的工会工作人员认为,与劳动保障执法部门人手少相对比,工会有深入基层的优势,若与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维权成本更低。
“总体来说,输入地输出地维权联动的关口需要下移。”关彬枫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