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透露,国家拟在小额贷款、社保等方面制定新政支持受灾群众生产自救
昨日,2008中国·成都就业与创业促进会进入第二天的议程,在“灾后就业援助工作汇报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张小建副部长透露,国家拟在小额贷款、社保等方面制定新政支持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其中,震损严重、靠小额担保贷款成长起来的小型企业经验证可免还贷款,并可重新申请贷款,适当延长还款期。成都市市长助理周鸿德汇报了成都市灾后就业援助工作的相关情况。
劳动者学技能 政府有补贴
“截至6月 20日,成都共筹集岗位103118个,累计登记有就业愿望的受灾群众16677人,帮助受灾群众达成意向性用工协议4919人,实现就业2946人。” 市长助理周鸿德介绍,除了帮助受灾群众找工作外,成都市还鼓励受灾群众参加技能培训,比如旅游行业,在企业停产期间组织职工培训,由政府给予每人500元的培训补贴。
下一步,成都市将建立起灾区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在集中安置点按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就业服务制度。利用三年时间,建立健全就业援助保障机制,促进灾区群众充分就业。要在集中安置点建立劳动保障站,对300户以上的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300 户以下的安置点及其分散居住点,实行分片定人定责开展就业援助。要每月深入重灾区的县城、中心镇和集中安置点组织专场招聘会。同时,全面开展已就业受灾群众回访,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促进其稳定就业。
破产企业有望核销社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在会上透露,国家正在研究制定一系列政策,支持受灾群众生产自救。
一方面,针对靠小额担保贷款成长起来的小型企业,在此次地震中遭受重创,许多“小老板”已经没有能力再还款的情况,国家拟通过相关验证手续,允许无力还款的“小老板”核销原来贷款,并同意其重新申请小额贷款,用于生产自救,贷款还款期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
另外,在社保方面,张小建透露,国家将针对企业的受损情况,分别允许企业核销社保、缓缴社保、享受社保补贴等几个方面。具体为:彻底破产、需要转产安置职工的企业,可以对原来未及时缴齐的社会保险部分予以核销;在短期内不能正常生产赢利的企业,可以缓缴社保费;还能正常生产的企业,录用灾区群众的,可以享受政府社保补贴。本报记者 刘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