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桂溪街道办事处公布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戒毒方案),标志着四川首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进入实施阶段。据悉,四川省禁毒办公室在4个地方进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除了桂溪街办外,还有泸州市江阳区北城街道办事处、眉山市洪雅县中保镇和广安市广安区观阁镇。
社区戒毒若复吸
强戒最长时间可达3年
昨日,记者在方案上看到,桂溪街道党工委书记樊晓峰被选为桂溪街道禁毒领导小组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综治办副主任王际明担任,其他领导及成员包括辖区派出所及各社区相关负责人。目前,桂溪街办正在设立禁毒志愿者组织,招募禁毒志愿者,为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提供志愿服务。另外,街办还在摸索建立专职工作人员以及禁毒志愿者的培训制度,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定期检测制度等。
禁毒办公室副主任、三瓦窑派出所副所长曾武斌说:“以前3个月进行一次尿检,如今有可能变成7天、甚至更短时间进行一次尿检,无疑给吸毒人员戴上了‘紧箍咒’。”按照《禁毒法》有关规定,一旦社区戒毒发现有复吸的现象,可由辖区派出所送去强制隔离戒毒,最长期限是三年。据介绍,桂溪街办和平社区作为这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辖区有6个吸毒人员。他们均未发现复吸现象,现已进入社区康复阶段。
街办担保
为戒毒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昨日上午,桂溪禁毒领导小组召开了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会议。提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的两大关键:一,建立戒毒经费保障机制。据了解,社区将招募专职工作人员,围绕每一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成立工作小组。社区正在拟订帮教服务等计划,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将与社区签订协议。在工作人员督促戒毒人员履行协议的同时,戒毒人员也必须自觉遵守,否则将依法送去强制隔离戒毒。二,吸毒人员的就业问题。这是吸毒人员能够恢复到正常生活的最关键一步。为此,街办已与有关企业联系,准备以街办担保等方式,为戒毒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在戒毒方案中,6大类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一)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具备家庭监护条件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三)不满十六周岁的;(四)七十周岁以上的;(五)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六)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除此之外,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社区康复参照社区戒毒的规定执行。本报记者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