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8-10-22 08:17:38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 新华
“证照分离”改革正在不断提速。
最近,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明确要求从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证照分离”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已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34.72万件,惠及企业33.36万户。此外,“证照分离”还带动各部门简政放权,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这是因为许多部门“重审批轻监管”,喜欢用“牌照”进行准入管理,而“证照分离”之后,许多审批事项取消了,变得更简单了,政府监管转而侧重事中事后环节。就以上两方面而言,“证照分离”是推动商事制度改革的一大创新。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实质,是将“证”和“照”的功能区分开来。所谓“照”,是指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对应着市场主体的商事资格和一般营业能力;所谓“证”,是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对应着市场主体在某个领域的经营资格。此前,管理部门普遍要求“证照齐全”,客观上导致了“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比如在一些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多个“证”,但某些证很难办理,或者需要较长周期,导致企业取得了营业执照,却因为没有“证”而不能开业。事实证明,这些形形色色的许可证,不仅制约了企业发展,也分散了政府的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剥离出来,重点推进改革。
当前“证照分离”的关键就是“先照后证”“照后减证”,能减尽减,能合则合。此次《通知》里提出的四种改革方式即是体现。首先,能取消的直接取消,106项行政审批事项里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就是这种,它们已不适应市场发展要求,没有存在的必要。其次,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可及时获知信息的,就可以改为备案,如“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再者,对一些暂时不能取消的,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条件和材料。最后,对不能取消的,优化准入服务。
思路是清晰的,方向是明确的,但也需要准确地认识到,“证照分离”改革措施推进落实,涉及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的适应和调整。现在“证照分离”推向全国,各地也要有这个认识和准备,坚决不能将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为“挡箭牌”,而是要积极回应、主动调整,为改革的全面落地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审稿:白雨锶
责任编辑:任思瑗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日期: 2018-10-22 08:17:38
编辑:任思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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