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8-11-21 09:00:25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中共荥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柯国富
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荥经作为欠发达的山区小县,“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面临的发展任务非常重,人民群众要求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愿望非常急切。
荥经县委、县政府正视矛盾、直面问题,清晰准确地认识到: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的县情还没有转变,产业层次不高、结构不尽合理,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产业转型升级难度大、任务艰巨。大项目、好项目储备不足,招好商、引大资困难大,部分项目落地难、推进慢,保持投资高位增长难度较大。不谋长远者,不足以谋一时。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途径。基于此,县委、县政府顺应时代和全县人民的期盼,旗帜鲜明地提出,“将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必须“大抓项目、抓大项目”,要通过抓项目促发展,并把2018年确定为“项目攻坚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招好商、引好资”,抓项目促发展,已成为了并将继续成为全县上下的普遍共识和各级各部门工作的总基调和主旋律。
然而,发展总会伴随着利益的调整与变动,同时也必然会产生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诸如,征地拆迁过程中,部分群众对拟征土地和房屋“漫天要价”,又因过度要求未得到满足,而发展成缠访、闹访;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因承包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拖欠材料款、工程款,引发的大量群众上访;有的高载能企业因市场和环保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经营困难、甚至关停,遗留下大量债务纠纷以及拖欠土地租金、工伤补偿金等问题,引发群众上访;有的商品房地产项目,因开发商将土地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未及时还贷,导致购房者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证件,从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等。应对这些群众上访,稳控化解处理信访事件,牵制了县委、县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的大量精力和心力。
发展中的问题,要靠发展来解决。面对这些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县委、县政府更加坚定了发展的信心,更加坚信通过“抓大项目、促大发展”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因此,集中精力全力实施。
全县政法部门,必须坚决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明确职责定位,找准突破口,在项目攻坚中有所作为。有法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法治是保障”,省委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法治是协调利益、保障权益的基本依据,也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有效手段。政法机关和法治工作部门作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主力军,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的任务,就是为项目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那么,该怎样精准发力,切实为项目攻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从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跨越发展呢?带着这样的问题和思考,根据省、市、县委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的安排部署和县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重点课题调研的分工,我牵头组织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单位抽调的一干精干力量,通过到基层和企事业调查了解、外出学习交流等方式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善作善为,切实肩负起为项目攻坚提供法治保障的责任和担当
没有稳定的局面,就什么也干不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抓发展、抓稳定两手都要硬”。在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政法战线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个重要指示,指明了我们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方向。全县政法和法治工作部门作为荥经经济社会的建设者、守卫者,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主力军,必须肩负起厉行法治、带头践行法治,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保障项目攻坚顺利实施、从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跨越发展的职责使命。
要“招好商、引大资,抓项目、促发展”,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是不可能的。为此,全县政法机关要找准定位,抢抓机遇,心无旁骛抓好全县政法工作,勇于担当、善作善为,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树立“社会和谐稳定也是生产力,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的观念,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项目攻坚”这一顺应时代和群众期盼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经济秩序,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决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彰显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依然是政法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民心是丈量工作得失成败的尺子。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无论是获得感、幸福感还是安全感,都要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作为政法干警,必须毫不动摇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立场,自觉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政法工作生命线,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持续奋斗的目标。新时代,人民需要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政法工作只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科学分析新时代政法工作主要矛盾,坚持民意导向,把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要作为奋斗目标,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才能把政法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
针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们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保障发展。法治是协调利益、保障权益的基本依据,也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有效手段。当前我县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矛盾集中,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而为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势在必行。法治的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对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以及推动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就必须在全县营造崇法用法的环境和氛围。全县党政机关和干部特别是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自觉树立法治理念,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努力把依法用权、依法办事转化为一种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坚持法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不触碰,模范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同时规范引导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各群体,在出现利益纠纷和矛盾冲突时,既注意用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问题,又注重用法治手段和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努力形成“全社会都相信法律、依靠法律、服从法律,人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好秩序,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为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和更为强劲的动力。
二、厉行法治,切实为项目攻坚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法治是保障”,省委也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们要深刻认识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作用,增强厉行法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厉行法治,在法治轨道上保障项目攻坚。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更是做好项目工作的可靠保障。我们要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全县政法机关全力维护稳定、扎实做好为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切实保障项目攻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对于确保我县同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厉行法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是人民维护合法权益的“重武器”,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途径。当前,我县社会正处于大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县发展带来巨大活力,同时也出现了区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拉大等突出问题。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迫切要求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解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厉行法治,切实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近年来,荥经县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出现的一些趋势性变化,使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机遇又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调结构、转方式、促创新,后发追赶、跨域发展任务十分艰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迫切要求通过全面依法治县,加快形成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特点的统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只有厉行法治,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保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才能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使县域经济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三、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为项目攻坚提供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以“全民共建共享”为核心的全新社会治理理念的确立,是党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为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和体系完善提供了重要思路和方向指引。尤其在当前我县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样化、复杂化、尖锐化的形势下,迫切需要以“全民共建共享”理念为指导,打造一套科学完备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我县迫切需要围绕利益表达渠道畅通、利益协调和保护机制健全这一目标,努力打造一套司法、调解、仲裁、信访等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而方便民众接近正义和利用多种渠道解决纠纷,满足其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需求,最终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效益的全民共享。其中,尤为迫切的是要完善多元的调解体系和促进信访的法治化,以及强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
完善多元的调解体系。要构建社会自治型的人民调解。全民共建共享是强调民众参与、鼓励民间自治的多元化理念,当前人民调解行政化色彩浓厚,应从政府主导的模式,逐渐过渡为社会自治的模式。要完善公共服务型的行政调解。全民共建共享倡导“协助合作”的开放式理念,当前行政调解应走出片面性行政限权的误区,强化政府服务理念,促进调解机制的法治化、专业化,提高社会的有效参与度,完善公共服务型的行政调解。要发展市场引导型的商事调解和行业调解。“全民共建共享”是尊重市场规律的放权式理念,当下,与其耗费巨大公共资源,自上而下地推行商事调解和行业调解,不如尊重市场规律,将商事调解和行业调解市场化、商品化,促进其商业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发展。
促进信访的法治化。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和遵循当前一些地方正在进行的信访法治化改革的经验做法。它不仅要求完善司法机关对涉法涉诉信访的有效化解机制,行政机构对信访问题的正确处置机制,同时还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的力量,建立健全信访的第三方参与机制,以实现信访问题的社会共同治理。具体思路包括:通过司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应完善“诉访分离”机制,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纳入司法解决的轨道,并建立健全信访终结机制,落实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建立信访的第三方参与机制。包括:充分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动员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设立中立的第三方信访评估机构,探索由律师、学者、退休法官及检察官等社会贤达人士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信访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多管齐下的化解信访问题方案。
强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长期以来,我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存在机制不全、力量分散、职能重叠、衔接不畅等缺陷,由此带来解纷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突出问题。因此,在注意发挥各项机制优势的同时,还要注重整合资源,努力实现各项机制的优势互补和有机衔接。具体做法:非讼机制之间的有效衔接,要大力推动社会调解的发展,既要创新调解方式,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商业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等多种形式的调解,又要谨防调解泛化,加强调解、仲裁及信访等机制之间的资源共享与合作互动。诉讼与非讼机制的有效衔接,切实发挥法院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核心作用,确保司法最终救济的同时,应实质性地支持和完善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调解、仲裁、涉诉信访与诉讼机制的有效衔接,必须在尊重各自制度特色和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司法审查机制,并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委托调解、律师参与涉诉涉法案件的化解等相关衔接程序做进一步的精细设计。
通过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妥善化解各类民间纠纷,包括项目建设、企业经营中产生的各类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必将帮助并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心无旁骛地抓建设、搞经营、谋发展。
四、双向规范,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舆论环境
信访活动是互动、双向的过程,既包含信访人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信访、走访等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活动,又包含各级各部门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活动。多年来,由于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奉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加之,部分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不到位,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到位,没有妥善处置初信初访,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爆”。在我县,缠访、闹访、非访情况时有发生,不仅牵制了县委、县政府的大量精力,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荥经的投资环境和对外形象。
近年来,荥经县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建设,建立了信访联席会议、信访与群众工作局等群众工作机制和工作机构,通过网上信访系统,领导信箱等渠道畅通了信访渠道和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得到一定规范。但是由于受到求稳定心理的影响,某些时候、某些领域或针对某些上访对象,部分干部依然存在有通过满足信访人不合理诉求,“花钱买平安”的做法或想法。
这种满足当事人不合理诉求的做法不但没有让当事人息诉罢访,反而刺激了其他人员提出不合理诉求并以上访要挟索要财物的行为。虽然《信访条例》早就规定了“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事项,并明确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但是信访人违反条例上访的行为长期内仍然不断发生。
“双向规范”强调依法规范信访活动的双方,既要依法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又要依法规范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信访人有依法信访的权利,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用法律禁止的方式和行为,要自觉履行义务,维护信访秩序。
近年来,全国多地相继报道了,公安机关依法对非法上访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打击,人民法院依法对非法上访扰乱社会治安的案件进行了宣判,当事人也因此被定罪获刑;我县公安机关,也依法对数起非法上访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进行打击,这一系列措施无疑对规范信访人的信访活动起到了有力效果,对规范信访秩序作用明显。
但面对我县的信访形势,双向规范信访秩序,特别是依法打击非法上访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还要持续发力。
(一)落实好主体责任。要压实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化解矛盾的责任主体也是维护信访秩序的工作主体,相关的涉事部门要认真履职,强化源头上预防、做好初信初访,相互配合,协作联动,形成合力,不得推诿扯皮,不能把信访问题都推到信访机关甚至直接交给公安机关要求打击。
(二)以实现双向规范为前提强化依法处置。在规范信访秩序的过程中,打击处理虽然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但精准打击、依法处置,往往能起到点穴作用。为此,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及其他信访事项涉事部门,要树立证据意识,针对长期存在闹访、缠访、非法以及以上访要挟索要财物等违法行为的人员,锁定、收集证据,依法予以坚决打击,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规范信访秩序、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形成强大震慑并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争取努力实现群众依法信访、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访的目的。
(三)必须保护合法,坚决果断打击非法。在处理信访问题中,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有效保障。要保护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现实问题,通过组织调解、引导进入司法诉讼等方式促进问题解决。同时要依法有效打击非法行为,在规范信访秩序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执法适度的原则,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地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不断规范信访工作运行机制。对于信访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信访事项涉事单位,要依法履职到位,对矛盾纠纷要切实化解、疏导到位;对于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要认真研究相关法规政策,依法妥善解决,坚决防止重答复、轻办理,“案结事未了”。信访主管部门,对信访涉事部门在矛盾纠纷化解、信访事项办理、信息收集上报和相关配套设施配备等方面的工作要进行逐一细化,确保落实到位,并对信访规范办理工作的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我们坚信,切实落实好双向规范,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工作,一定会畅通利益和诉求表达渠道,有助于培育理性平和健康的社会心态,改善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从而为招商引资和项目攻坚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舆论环境。
五、切实推动“雪亮工程”和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项目攻坚提供智能化、系统化的社会治理保障和良好的治安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时强调,要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扎实开展“雪亮工程”和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荥经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有效提升社会治理的智能化、系统化水平,增强全县社会治理整体性和协同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全县的项目攻坚提供智能化、系统化的社会治理保障。
(一)大力推动“雪亮工程”建设,提升完善农村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截至2017年底,荥经县投入860万元,完成了“雪亮工程”第一期建设,共建成41个村级平台、6个镇级平台(设立在片区派出所)、1个综治平台和1个县级平台,建设了涵盖20个乡(镇)的41个村的266个视频监控点位,实现与公安天网安全对接。各级平台之间已经实现互联互通,构建起了以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指挥平台为支撑的智能化、信息防控体系,在治安防控、侦查破案、群防群治、警民联动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雪亮工程”第一期建设完成并投运以来,全县治安案件发生率大幅下降,破案率大幅上升。
要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后续工程建设,并在完成光纤、网络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应用范围和使用空间,使其在治安防控、侦查破案、群防群治、警民联动、便民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使工程发挥出最大效益。推动“雪亮工程”与其他社会监控视频的联网互通、资源互享,把“雪亮工程”与医院、学校、车站、景区、市场、居民小区建设的社会视频资源连接,延伸“雪亮工程”的“触角”、扩大覆盖面和信息来源,并积极动员引导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到群防群治工作中来,织牢织密群防群治工作网络,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智能化和群防群治能力水平。
(二)强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有效整合力量资源。荥经县坚持“融合联动、聚焦平安、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实用管用”的原则,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底座”,“雪亮工程”建设为信息支撑,采取“综治+信息化+N”模式,扎实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在目前县级综治中心基础建设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全力开展工作力量、功能整合和制度完善,并将积极争取把“县应急指挥中心、县维稳处突中心、县雪亮工程指挥中心、县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协调中心、县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县法律服务中心”等资源并入县综治中心,打造实体化社会综合治理平台。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入驻部门的融合联动,信息互通共享,切实提高中心分析研判、预警预报能力,努力把县综治中心建设成智慧荥经和县委、县政府依法治理中心,促进全县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强力推进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有序推进,完善全县社会治理的体系网络。强化综治中心实战功能,有序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心理咨询室、矛盾纠纷调解室、法律诊所、法律服务室(站)或社会工作室(站)建设,条件成熟时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情绪疏导劝解员或者引入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法学会会员等专业队伍,以开展矛盾调处、法律咨询、释疑解惑、心理(情绪)疏导引导。
(三)创新实施荥经县社会治安联动报警服务项目建设,增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以“雪亮工程”和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利用综治中心现有基础设施资源,采用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合作模式,引入有建设意向的企业出资在县综治中心建设“荥经县社会治安联动报警服务管理平台”,进而发挥市场、社会等多方主体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协同协作,弥补政府投入不足的困难,是一个打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共建共享共治社会治理新格局的生动实践。
大力实施“雪亮工程”、综治中心规范建设及其他社会治理创新,将有效提升荥经社会治理的智能化、系统化水平,增强全县社会治理整体性和协同性,不断夯实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助推更高水平平安荥经建设,为全县的项目攻坚提供智能化、系统化的社会治理保障和良好的治安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确保项目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
目前,“项目攻坚”鏖战正酣,荥经的项目工作还将持续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拓展,全县政法部门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决服从服务于全县中心和大局,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作敢为、敢担当,真抓真干、真落实”,全力为“项目攻坚”提供可靠法治保障,为全县顺利实施“1443”发展战略,实现后发追赶、跨域发展,早日建成“生态荥经·鸽子花都”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审稿:白雨锶
责任编辑:夏天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日期: 2018-11-21 09: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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