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07-11 14:30:29 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超)7月9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雅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政策进行解读。
记者从会上获悉,《方案》的出台,主要目的是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环保理念,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进一步解决企业污染或破坏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促进企业自觉主动治污。
《方案》所称生态环境损害,是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草原、湿地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
根据《方案》,有下列情形之一,将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二)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三)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中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有明确赔偿或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四)发生其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后果的。
同时,《方案》依据雅安实际,更加明确损害赔偿制度适用范围,健全赔偿义务人与权利人制度,健全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体系,建立健全赔偿磋商机制,健全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到2020年,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审稿:白雨锶
责任编辑:夏天
来源:四川在线 日期: 2019-07-11 14:30:29
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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