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12-27 08:39: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树脂颗粒再生加工项目的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雅安辉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收集工程资料、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树脂颗粒再生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编制情况及编制成果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树脂颗粒再生加工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名兴草大道雨城园中园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雅安经济开发区永兴片区名兴草大道雨城园中园厂房,总用地面积1727m2,总建筑面积1727m2。利用聚丙稀和废旧聚丙稀材料,加工生产再生树脂颗粒和制品,年产量15000吨树脂颗粒材料。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建设项目的政策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为树脂颗粒再生加工项目,项目利用废旧聚丙稀材料、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生产聚丙烯树脂(PP)颗粒,属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再生聚丙烯树脂(PP)颗粒的生产规模为15000吨/年。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28、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
根据《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81号):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5000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3000吨。本项目属于新建企业,投产后,再生聚丙烯树脂(PP)颗粒的生产规模为15000吨/年,废塑料的处理能力超过5000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相关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场地各项指标能够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因此,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较好。
(2)地表水
监测表明,名山河的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由此可见,评价河段名山河水质较好。
(3)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内声学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关于评价范围的划分原则和本项目现场踏勘调查实际情况,确定本评价范围如下:
(1)水环境:园区排污口上游500m至排污口下游3000m范围。
(2)环境空气:以本项目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
(3)声环境:项目区场界外200m。
(4)生态环境:本项目厂区范围内。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建设期
产生的粉尘和噪声,要求施工人员定期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施工产生的污染随着施工完成而消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运营期
清洗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由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后外排至名山河。本项目车间的地面采用打扫的方式清洁,无清洁废水产生。
粉尘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达标排放,有机废气(VOCs)经过UV光催化+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的办公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产生的不合格品和除尘器的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中;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
废矿物油和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将产生的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棉纱手套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因此,废棉纱手套混入生活垃圾,最终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环境风险预测评价
本项目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应在原料和成品堆放区等有火灾隐患处合理布置消防栓或干粉灭火器,做好防火措施。
环评要求在本项目的重点防火区域设置消防栓和灭火器。要增加消防投入,不能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忽略必要的消防资金投入,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提高消防设施的合格率和完好率,使其保持在良好的性能状态。同时要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设置安装避雷装置,并在每年雷雨季节前测试一次,保证完好。
本项目管理人员应加厂区内的生产管理,定期排查火灾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于原料、成品以及半成品等易燃物品集中堆放地应该加强监督检查,切断火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等消防应急器材。
4、建设项目经济损益分析
项目若不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进行治理,将造成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的污染,企业每年将增加环境成本支出(包括超标排污费、赔偿费等),而对污染源进行综合治理后,虽然有一定的投入,但企业只需支付较少的治污运行费及较低的排污费,两者相比每年可以节约大量的环境成本支出,每年可相对增加经济效益,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投资短期内即可收回,因此,企业对污染源的治理,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公众参与
在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采取了网上公示和发放调查表两种形式。网上公示和调查表统计均未收到反对意见。项目获得了公众普遍支持。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雅安经济开发区名山片区规划,项目选址合理,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的污染处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能使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外排的污染物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项目建设能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同时公众参与表明,本项目得到公众的支持。
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在雅安市工业园区弘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是可行的。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雅安辉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电 话:13881641793 联系人:黄工
环境影响评价主编单位: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028-87781551 联系人:邹工
附件:
树脂颗粒再生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pdf
责任编辑:李吟
日期: 2017-12-27 08:39:00
编辑: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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