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8-10-20 08:55:06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收费的公告
广大电力用户:
为增强一般工商业电价执行的透明度,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发改委制定了一系列降价清费措施。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395 号)有关规定,现就全市范围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供电是指电力用户没有在供电公司建档立户,没有将电费直接缴纳给供电公司,而是将电费交给中间转供主体的情况。目前,我市部分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物业等存在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现象。现我市正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收的其他费用,纠正转供电主体不合理加价、未执行价格主管部门电价政策的行为。
二、中间转供电主体管理的公共场所电费(包括公共照明、电梯、给排水、公共空调、停车场等所有公共设施用电电费),以及相关配电设施运维费,一律不得以电费的名义向用户(租户)收取,应纳入物业管理费收取。
三、中间转供电主体应按国家规定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并以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为上限,不得通过提供转供电服务获利。
四、上述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在2018年9月底前全面落实到位,欢迎广大电力用户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或供电企业反映中间转供电环节加价收费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从2018年10月起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将督促转供电主体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和曝光。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
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0835-2228706
供电公司咨询电话:0835-2602169
特此公告。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伍悦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日期: 2018-10-20 08:55:06
编辑: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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