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03-27 09:00:13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审议市公积金中心《关于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的报告》;2、审议市公积金中心《关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请示》;3、审议市公积金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请示》;4、审议市公积金管委办提交的《雅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雅安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设5个科,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64人,其中,在编36人,非在编2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205家,实缴单位2,515家,净增单位391家;新开户职工0.79万人,实缴职工8.97万人,净增职工0.18万人;缴存额17.55亿元,同比增长9.11%。2019年末,缴存总额123.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61%;缴存余额45.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76%。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2.74亿元,同比下降2.91%;占当年缴存额的72.58%,比上年减少8.99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77.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68%。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5万笔8.7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2%、34.01%。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89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2万笔62.02亿元,贷款余额45.5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3.09%、16.52%、12.0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9.54%,比上年末增加0.2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0家。
(四)融资:2019年,融资5.7亿元,归还5.4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7.4亿元,融资余额2亿元。
(五)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88亿元。其中,1年以上定期2.88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9.54%,比上年末增加0.2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16,628.68万元,同比增长26.02%。其中,存款利息2059.6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559.42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9.6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9,186.74万元,同比增长38.60%。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500.17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27.96万元,其他1,958.6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7,441.94万元,同比增长13.32%。其中,增值收益率1.73%,比上年增加0.0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465.1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951.9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24.84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951.94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42.67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755.9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007.9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183.61万元,同比增长27.69%。其中,人员经费468.41万元,公用经费203.08万元,专项经费512.1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4.50万元,逾期率0.08‰。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4,465.16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755.92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5%,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5%。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8.41%、2.05%和9.1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5.65%,国有企业占9.94%,城镇集体企业占0.76%,外商投资企业占0.1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6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7%,其他占2.61%。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1.15%,国有企业占19.64%,城镇集体企业占0.69%,外商投资企业占0.4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1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3%,其他占1.04%。中、低收入占94.06%,高收入占5.9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6.36%,国有企业占14.1%,城镇集体企业占1.15%,外商投资企业占0.4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2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7.55%,其他占5.12%;中、低收入占95.99%,高收入占4.01%。
(二)提取业务:2019年,4.1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2.74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2.0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0.8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4.85%,租赁住房占4.34%,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7.9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8.7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2.01%,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9.24%)。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2.88%,高收入占7.1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6.7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34.72%,比上年末减少3.10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5,187.9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0.27%,90-144(含)平方米占87.77%,144平方米以上占1.96%。购买新房占91.1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8.8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9.0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9.0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9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88%,30岁-40岁(含)占35.51%,40岁-50岁(含)占24.01%,50岁以上占10.60%;首次申请贷款占90.99%,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01%;中、低收入占96.62%,高收入占3.38%。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263笔9,802.9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9,020.8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9,274.02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9.65%,比上年减少38.1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19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部分因工作变动的委员进行了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9年4月,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雅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8月,印发了《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执行标准的通知》(雅住金发〔2019〕37号),规定我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16,966元/月,最低缴存基数为1,650元/月;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9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1.5%;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五年以上为3.25%,五年以下(含五年)为2.75%,采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科学设置市、县7个“一站式”服务网点,推行网上“自助办”,启用人脸识别技术,实现账户“免密”登陆,在身份认证的基础上实现多项提取业务的网上预约办理。业务“瘦身”服务提速,公积金提取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到实时结算“秒到账”。主动上门为全市在售楼盘开展公积金贷款知识培训和公积金政策宣传,提升销售人员对公积金政策的知晓度。清理各县区管理部冗余账户26个,仅留存住房公积金市级专户8个,增值收益专户1个。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主动开展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为全市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贷款个税专项扣除提供了准确数据支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将29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征信管理与接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已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正式环境。完成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人脸识别及公积金移动终端“身份证号码+短信动态验证码”认证功能。顺利完成核心业务系统迁移和切换,多种方式强化网络信息安全。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评选活动中,2名职工先后荣获“文明服务标兵”称号,市本级服务窗口荣获“第二季度党员示范窗口”、“第三季度先进服务窗口”和“第四季度先进服务窗口”称号。在芦山县窗口服务行业“当好服务排头兵,争做合格政务人”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劳动竞赛活动中,芦山管理部服务窗口荣获“劳动竞赛先进集体”称号,1名职工荣获“劳动竞赛先进个人”称号。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将打击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全系统开展线索排查,对发现伪造资料骗提骗贷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登记入失信名单,责令其限期退回所有款项。
审稿:白雨锶
责任编辑:夏天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日期: 2020-03-27 09:00:13
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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