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11-11 09:10:53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2016年至今,眉山市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38起,处罚4150余万元;实施查封扣押79起;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扣留42起53人;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刑事公诉5起14人;移交法院审理判处环境刑事犯罪案件5起14人。
与之相对应的,眉山市生态环境质量日益提升。2018年,眉山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同比2017年下降24.6%,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7.3%,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3%,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同比下降27.6%……今年上半年,眉山市天气优良率达85.1%,优于省定阶段目标任务。
自眉山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以来,市、县(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工作目标和任务。
截至今年9月底,眉山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共成立“两法衔接”专职工作机构7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2名,制定印发“两法衔接”相关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以及工作程序等政策、文件24个。
协同推进不仅存在于眉山市不同机关、部门之间,也存在于眉山市与其他市州之间。
2016年,眉山市与成都、资阳等8市就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签署了共同应对执法合作协议;2019年,眉山市与自贡、内江两市签署了共同应对跨区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框架协议,针对越溪河流域污染治理问题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签订了联防联控工作协议,三市政府领导齐聚自贡市,共商流域联防联控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下一步,眉山市还将以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进一步构建生态环境两法衔接互通桥梁,以生态环境执法涉案证据收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环境行政刑事案件证据规则,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法律监督为手段,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以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为抓手,推进眉山市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审稿:白雨锶
责任编辑:夏天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日期: 2019-11-11 09:10:53
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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