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6-09 09:15:04 雅安日报
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公众金融素养不断提高,不少人的理财意识越来越强,理财产品日益受到投资者青睐。不过,市场上的理财产品琳琅满目,销售渠道和方式多种多样。“业绩比较基准3.7%”“预期年化收益5%”“业绩比较基准1%-8%”等这些宣传字眼,在不少理财产品的宣传页上都十分常见。但是,从本月起,这些宣传字眼将被禁止。
5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实施《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防止变相宣传预期收益率,更好促进产品净值化转型,推进打破刚兑预期。
《办法》对禁止性规定进一步完善,明确对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时的17种行为进行禁止。具体包括:误导销售、虚假宣传、不当展示业绩比较基准、与存款或其他产品进行混同、强制捆绑和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操作、违规代客操作、强化产品刚兑、私售“飞单”产品等方面,着力针对资管产品销售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规则要求,强化行为规范。
而对于以往出现买理财送礼品这种行为,《办法》也予以明确禁止,不得提供抽奖、回扣、馈赠实物、代金权益及金融产品等销售理财产品。
此外,《办法》对销售文本、销售人员管理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对于未经理财产品销售机构进行上岗资格认定并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人员不得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在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办法》坚持“卖者尽责”与“买者自负”有机统一,推进有序打破刚性兑付,强化信息全面登记。
《办法》自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对此,我市不少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促进银行理财市场和理财公司稳健发展。
记者 蒋阳阳
审稿:程普 白雨锶
责任编辑:郭涵
来源:雅安日报 日期: 2021-06-09 09:15:04
编辑:郭涵
北纬网 版权所有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袁红伟(18980172300)律师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arbs#beiww.com(请将#替换为@) 举报电话:0835-2350262 17781610663 公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70012号 蜀ICP备14021017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0801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