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08-13 09:44:46 来源:四川新闻网
8月1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范督导工作的通知》,即日起,省委、省政府将派出21个防汛减灾工作督导组赴各市(州),全面指导督促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直至汛期结束。同时,各市(州)要向所辖县(市、区)、各县(市、区)要向所辖乡镇、重点村派出督导组,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减灾防灾措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部署安排,工作组将重点开展五个方面的督导:一是各地贯彻落实6月28日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重点检查采取的贯彻落实举措;二是落实防汛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情况,重点检查各类责任人到位情况和值班值守落实情况;三是落实应急工作机制情况,重点检查应急响应、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机制等落实情况;四是落实重点部位防范举措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医院、村镇、集市、旅游景点、群众安置点等人口密集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重要城镇、在建涉水工程等部位;五是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各地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通知强调,加强省、市、县、乡、村五级统筹协调,实行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机制,即工作调度机制、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送机制。
责任编辑:李吟
来源:四川新闻网 日期: 2017-08-13 09:44:46
编辑: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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