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08-10-19 16:10:45
乡镇:土地流转是剂强心针
在草坝,“土地流转”已经成为一个流行名词。 当年的“包产到户”刺激了“大锅饭”时代农民被压抑的生产积极性,随之而来的是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发展的黄金时期,农民收入一度超过城市居民。然而,随着上世纪90年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土地、资金大量流入城市,加上农村各种税费、提留统筹等负担加重,农村发展进入“低迷期”。 “最近几年,农资价格不断上涨,农民更加看清了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不能致富,”主要负责“土地流转”的草坝镇副镇长辜萍介绍说,“发展规模经营、实现产业联合是大势所趋。” 而随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农村成片土地抛荒、闲置,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年久失修,这些因素也推动了土地的合理流动。 辜萍说,村民们由当年打破集体模式“单干”到重新组织起来,不是开历史倒车,而是“包产到户”模式的延伸。今天的改革同样是为了摸索致富之路。“与计划经济时代的强制行政手段完全不同,草坝镇今天的改革是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尊重农民的自主权。而且,村集体没有收回土地的承包权,租赁合同一旦期满,土地仍将归还每家每户,土地权益最终还是农民的。” “土地流转”之后,农民也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外出的打工者更安心了,每年农忙再也不用千里迢迢的两地奔波。土地流转集中到种植大户手中后,由于使用了更合理、更科学的耕作手段,很多劳动靠留守家中的妇女、老人即可完成;而不愿在土地上务工的农户,也有了更多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家庭副业,土地的租金也比单纯地种植自己1亩5分地强。 在实际工作中,各个村的土地情况也不尽相同,使用单一的整理方法显然不科学。草坝镇因势利导,让每个村的土地“转”出自己的特色,形成了特色产业。辜萍说,在草坝镇,已经初步形成了茶叶、雷竹、莲藕、苗圃等规模化特色产业。 而为了在“土地流转”中,充分保护农户的利益。草坝镇也想尽了办法,除在流转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关合同条款外,对长期租赁的土地以实物稻谷作为租赁价格也是一大特色。 辜萍说,对长期租赁来说,可能会遇到物价增长等因素,而以实物作为租赁价格可保证农户因此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同时要求投资者以当年的稻谷最高收购价折算,向农户支付现金。 于是,在飞梁村农户的租赁合同就出现了“以每年每亩黄谷660斤的价格租赁”的字样。 “土地流转”的实施,激发的不仅仅是农户的积极性,投资者的热情也在高涨。 飞梁村的投资者敖周胤等3人,在100余亩地上投资了60余万元;而洪川村的投资者胥代平则在300亩土地上投资了近百万元。在“土地流转”之前,在农业上能有这样的投资是不可想像的;而从与农户的合同中,也可以看出投资者的热情和对农业产业的看好。辜萍说,租赁合同一般都是3年以上的中长期合同,最长的是到农户的承包期满。 大量资金的进入,不仅盘活了土地,也带动了周边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合作社种什么,我们就种什么。”草坝农民背靠大树好乘凉,通过合作社的收购,农民们解决了最为担忧的销路问题。 辜萍说,除了鼓励土地流转、调整产业结构外,草坝镇还积极利用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专业合作社,进行规模化的农业生产经营。 草坝金广茶叶专业合作社就是一次积极的尝试。 按照依法、有偿的原则,通过逐户签订协议的形式,农户把土地流转到社集体名下,由社集体统一经营,建标准化、规范化的茶园,实施现代茶叶产业化经营。社员仅以土地入股,不再负担任何费用,愿意在茶园务工的社员,还可领得务工报酬。 合作社每年付给村民每亩承包地800元的“租地费”,并根据茶园的效益,在提取一部分社上集体收入后,按社员的股份进行分红。在这一经营模式下,群众的收入多元化,由“土地租金+务工收入+分红”三部分构成,群众的收入有保障,有增长点,群众尝到了实实在在的甜头。
农工办: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15日,在大兴镇前进村3组的土地上。香菇种植合作社的负责人邱长彬正和他的合伙人一起丈量土地。 土地旁边的机耕道上,一群村民正围看在一起——在土地丈量好之后,他们就会和邱长彬签订租赁合同。 邱长彬和三个合伙人是在去年10月通过土地流转集中了近百亩土地后开始从事香菇种植的,经过1年的经营,已经顺利地收回了成本;今年,他们将扩大规模、改善品种,于是在考察后,看中大兴镇前进村3组100余亩的成片土地。 在与3组组长汪中棋见面后,双方一拍即合——在前进村12组的坪口的香菇基地,也让3组的农户看到了实惠。 这是雨城区最近的一桩“土地流转”,而在此前的数据,雨城区农村自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10年间约有5.4万亩以上的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 近年来,在政府的牵线搭桥下,农村土地流转遵循“条件、自愿、有偿、规范、有序”的原则,通过民主协商成规模租赁给农业经营公司或种植大户,如雅安田茂等三家企业在碧峰峡镇签约成规模土地流转1500余亩,雅安田茂、中基等三家公司在中里镇成规模流转土地1160亩。这也是雅安比较大宗的土地流转。 雨城区农工办工作人员张云康说,无论是商贸、交通相对发达的北郊乡、草坝镇、大兴镇,还是欠发达的严桥、晏场镇等边远山区,土地流转现象已越来越普遍。而且,从流转方式上,也具有农户自发性向组织引导性发展的趋势。 香菇种植合作社在土地规模流转上采用的是业主投资性(公司+合作社)的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业主租用农户的土地经营,其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由业主独自承担;农户收取土地租金,并在出租的土地上务工,取得劳动报酬。 张云康介绍说,目前,我市土地规模流转模式上还有开发带动型(公司+农户)、入股开发型等模式。开发带动型(公司+农户),即业主租用农户土地进行生产,指导带动周边农户从事同一农产品的生产,并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和保证每亩最低年产值,在一定范围内由企业与农户共同承担市场风险和收益。入股开发型,则是农户利用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专业合作社,进行统一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全体社员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目前,全区共组建种植业专业合作社8个。 除此以外,在农民之间,还有小面积土地流转模式。如因外出务工、年老多病而不愿经营承包地的农户,把土地经营权临时交给亲友代耕代种;几乎所有乡镇都有此类流转形式和现象,涉及农户和耕地数量较大,极不易调查清楚;如以互换土地的形式,交换土地经营权,数量可以是相等的,也可以是不相等的,期限一般多是永久性。 土地的规模流转使农村由单一的粮食种植,向林竹、水果、蔬菜、花卉、中药材等种植业和养鸡、猪等养殖业以及观赏农业多方面发展。 土地流转制度说到底就是老板与农民合作经营土地,老板离开了土地,资本无处生根,农民离开了老板土地无法升值,劳动力的价值也大打折扣。 张云康说,由于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以及科技人员的租赁逐步增多,对农业的投入也呈多元化和上升趋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如碧峰峡镇引进的几家企业已累计投入600万元,中基公司投入400万元,田茂公司已投入700万元,祥丰种养殖合作社投资70万元,这是各级政府和财政所无法解决的,也为农业提高竞争力、适应新形势提供了条件。 但张云康也承认由于土地资产评估、流转知识培训跟不上,信息、服务处于盲区,使得一些地区的土地流转较为困难。 要解决这一问题,张云康表示要引进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多种途径推进土地流转。 雨城区首先建立了区、镇、村三级“土地信托服务社”和全区土地流转电子信息网络,通过网络平台,为土地流转发布土地信息、提供政策、法律查询等。以发展农业产业化为目的,对土地进行余缺调剂。这些遍布全区的土地信托社就像银行吸储一样,接收农户申请托管的农田,再通过网上招租、登报招租等形式,把农田转包出去。这样做使土地流转时经营大户就不需要同农户一家一户签约,解决“我想转包,谁要?”和“我想承包,谁有?”的土地使用供求矛盾问题。 “如果把农民种地搞规模经营比作炒股,我们农业、土地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就是证监会,给他们发布信息,规范‘游戏规则’,把有限的土地资源利用盘活。”张云康认为还应该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做好土地储备。 在村土地信托服务社,各村村民按照《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写出书面申请,自愿将土地交给各村土地信托服务社,由村服务社统一安排使用。村土地托管服务社对村民实行统一标准进行补偿,在入驻企业招工上,流转土地群众优先使用。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引导有能力的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探索农户以土地出租、入股等流转方式,自创品牌,扩大规模,自主开发经营农业项目。积极探索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设立农民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 更重要的是,张云康说,土地是否需要流转,如何流转,流转给谁,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必须严格遵循“自愿、依法、有偿”原则,任何人和机构不能以任何理由强迫农民作出流转的决定。
专家:土地改革是必然趋势
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农村土地改革也整整经历了30年。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以及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使原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承包制度面临新时代的难题。 四川农业大学经管院副教授、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博士王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土地改革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中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下的必然趋势。” 在这种形势下,“通过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来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已成为必然选择。”王芳说。
土地流转需要稳步发展
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以多种形式流转的实践,或者说先期的实验早在几年前就已在浙江、成都、重庆等省市开始。其发展程度较高,“集体土地流转,村民可共同搬进楼房。”“农民宅基地换房,先把全镇土地收归镇政府,整合后将农地转为国有再招拍挂出售。”“农民宅基地进入自由市场”等经验已经辐射到全国。 但王芳认为,就雅安而言,还得踏实的走好每一步,切忌在“土地流转”上步伐迈得过快。 王芳分析说,目前,“土地流转”的政策与农村的现实相对脱节,不是太超前,就是太滞后,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同时,雅安相比成都等地而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还没有达到相应水准;而由于地理、文化水平、生活习惯等原因,农民也很难很快接受这些太过超前的土地变革。 “不过,通过土地流转,将土地集中到龙头企业或种植大户的手中。这种形式还是比较适合雅安的。”王芳说,“现行的农地产权制度实行按人均分地原则,农地规模狭小,每户的农地地块分散零碎,使农业机械化受阻,农业生产率难以提高,难以产生规模效益。允许流转土地经营权,农业集约经营便具备条件,可大规模从事农业生产,摆脱小农经济,让农村土地在有限的条件下能够产生适度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益。” 就我市农村出现的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建立合作社或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的模式,王芳有一丝担忧,“这一模式,农户将承担所有市场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一旦失败,农户可能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经营权。” 但王芳表示,“从国家对农村问题的关注来看,目前的农业市场发展良好。”她说,“农户在流转土地上作股东时,应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选好合作社的领头人,让有头脑、能力强的农户走到领头人的位置上,带领大家抱团抵抗市场风险。同时,党委政府应对这一模式加大帮扶、引导力度,提供财政、信贷、个人借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从而保证合作社的良好发展。”
土地流转的实质是土地产权的细分
在十七届三中会公报上,并未明确出现“土地流转”的字样。 王芳认为,这并不妨碍公报传达出“土地流转”的信号。她分析说,这表明虽然已有一些具有突破意义的试点,但土地流转暂不具备全面铺开的条件。国家对此的考虑是慎重的。不过,总书记的讲话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中的“要温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等内容将进一步推进农村的土地改革。 王芳说,土地流转并不是将土地私有化,其实质是土地产权的进一步细分,土地被分为承包权、经营权及土地作物收益权。 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为解决小规模经营生产效率比较低,农业收益比较低的问题,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现在很多农民生活已经不依赖于农业,或者主要不依赖于农业,家里土地撂荒,或者是老人、儿童、妇女来经营,效率不是很高,这是一种客观存在。 王芳说,我国的现状是人多土地少,土地流转集中规模化在引入科技种植后可以解决农村生产力低下的问题,使用更少的农业工人从事劳动就能达到甚至超过原有的生产水平。 在这里,王芳不再直接称“农民”,而使用了“农业工人”的说法。 同时,王芳也提醒道,“即使搞土地流转,也应该建立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很多时候,并不是农民不愿意流转,也不是不知道通过土地流转能获得利益,而是他感到他对土地的权力受到了侵害。” 王芳说这方面基本精神应该是尊重农民的经营自主权,这是这些年来农村改革的一个基本经验,强行搞一刀切,恐怕不符合实际情况,比如有些地方农民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有些地方不愿意流转出去,具体到每一户农民情况千差万别。如何保障农民的“自愿权”,是需要党委政府从制度设计、管理细则上下大功夫的事情,也是关系到“新土改”最终成效的关键所在。 记者 高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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