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0-07-16 09:33:48
“女儿饮用了酸奶后,就出现了肚疼、腹泻等症状。”近日,市民牟先生在市区大北街某超市购买了一箱打折酸酸乳,女儿食用后才发现酸酸乳已变质。女儿也因肚疼、腹泻进了医院。 每个消费者都希望买到价廉物美的商品,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口味,商家们总会推出五花八门的打折食品。商家们真的这么体贴吗?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其中的猫腻,大多打折的食品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临近过期。许多消费者往往只注意到实惠的价格,为了价廉而不看保质期,结果没有捡到便宜,反而吃了亏。
消费者: 打折酸酸乳一喝就拉肚子 6月26日,市民牟先生、罗女士带着孩子应邀到朋友家吃饭。在途中由于女儿想喝水,于是牟先生一家走进了市区大北街某超市。 该超市正在搞活动,对许多商品打折销售,其中某品牌的酸酸乳正在搞促销活动,打折后才售1.2元/盒。 牟先生便购买了一箱该产品24盒,共花费28.8元。走出超市后,牟先生随即拿出一瓶牛奶递给了女儿。 “妈妈,你看牛奶怎么是这样的。”女儿将牛奶喝到三分之二的时候,感觉奇怪,于是伸出舌头告诉了罗女士。罗女士一看,女儿的舌头上全是一层黏糊糊、黑色的带状物,她赶紧接过女儿手中的牛奶,撕开盒子,才发现酸酸乳有很明显的异味,已经变质了。仔细看包装,产品已接近保质期期限。 当天晚上回家,孩子出现拉肚子、肚疼等症状,一直持续了几天。牟先生一边送孩子到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10.1元,同时一边同超市协商解决。
消委会调解: 以一赔十消费者获赔1150元 事后,牟先生向超市提出3万元赔偿要求,超市不同意,双方协商无果,未达成一致意见。 6月28日,双方到市消委会请求调解,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认真听了双方的陈述,了解事情的全过程后,耐心地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由于当天孩子的病情尚未稳定,于是经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建议,双方协商决定:待孩子拉肚子症状消失了再接受调解。 7月2日,双方再次来到市消委会,市消委会对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了认真核查,在排除其他违法行为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仔细查看问题酸酸乳后,超市方承认该盒酸酸乳确实有问题,并对原因进行了解释,可能是运输过程当中过分震荡,才导致牛奶变质,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 牟先生则认为,这种质量问题属于侵权范畴,孩子和自己的感情已经受到伤害,因此要求赔偿。 最后在市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调解下,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商家向牟先生赔偿各种费用共计1150元,其中医药费111.4元,酸酸乳以一赔十,一次性赔偿288元,营养补助费等750.6元。对此结果,双方均表示同意。
提醒: 食品保质期临近谨慎购买 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以往经验和消费者投诉情况,商家促销活动消费陷阱多,部分商家主要利用价格、折扣等陷阱吸引消费者,还有的商家拿劣质商品充当赠品。在折扣误导方面,“买满就送”、“买多少返多少”等是目前促销活动中商家常用的手法。 一般情况下,很多消费者只关注商品的价格,往往忽视保质期。夏季来临,牛奶制品很容易变质,因此,许多商场、超市都将牛奶制品作为打折商品,消费者购买时要特别当心,注意牛奶制品的保质期,最好购买生产日期近、离保质期远的产品。 面对商家名目繁多的促销,市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打折食品时要冷静面对,一定要看清保质期,防范价格欺诈,不要因贪图便宜而食用变质食品影响健康。在购买打折促销商品时,要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和性能,并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发现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投诉。 记者宋丹青 实习记者 徐玉婷
责任编辑:candy
作者:宋丹青 徐玉婷
日期: 2010-07-16 09:33:48
编辑: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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