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2-11-19 08:46:00 北纬网-雅安日报
车险到期未及时续保,发生交通事故后才知道自己的车一直在“裸奔”……上周,雅安车主王蕊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尽管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她是次要责任,但由于爱车脱保,她还是自掏腰包赔了5000元。
现场:
汽车被电三轮追尾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周,但说起自己被追尾的经历,王蕊至今都觉得委屈。
“上周末,我开车前往温江办事,由于不熟悉路,便将车停在温江城区一加油站外面,准备用GPS搜索地图,没料到烦人的事情从此开始。”王蕊回忆,她停车后并没下车,大约2分钟后就听到“砰”一声,自己的车身抖了一下,下车后发现一辆电三轮贴在她的车尾,一位老婆婆摔倒在地。
完全懵了的王蕊还没回过神来,一位自称电三轮车主、满口酒气的大爷冲上来就一阵乱骂,硬说是王蕊撞了他。
“我都熄火靠边停车了,怎么会撞上他?而且加油站外面那么宽,他怎么会撞上我?”
面对“飞来横祸”,加上对方百般抵赖,事情根本无法协商,王蕊只好打了110。看见地上躺着伤者,她还及时拨打了120,将伤者送到医院检查。
经当地交警现场勘察后认定,电三轮车主为主要责任,王蕊负次要责任。
脱保:
自掏腰包垫付医药费
伤者经当地医院检查后并未出现大碍,但对方却要求住院观察。
“根据相关规定,你需要向伤者垫付医药费10000元,不过这个钱不是你出,而是由你投保的保险公司出。”按照处理事故交警的提示,王蕊拨通了保险公司电话。
“由于你的汽车并未及时续保,现在处于脱保状态,根据有关规定,此次事故我们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面对保险公司的答复,王蕊才想起来,自己平时工作太忙,以至于将续保的事情一拖再拖,连自己的爱车处于“裸奔”状态都不知情。很显然,这笔钱需要王蕊自己承担。
“我被撞了,修车费都没着落,还要垫付10000元。而伤者明明检查结果只是软组织受伤,却嚷着不出院,如此耗下去不知何时才是个尽头。”
没办法,王蕊只好通过交警部门与伤者家属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同意,王蕊赔偿伤者5000元。
质疑:
是否助长“碰瓷”之风
“那我完全不用上班了,每天骑着电瓶车专门撞小轿车,反正对方也要垫付医药费,要赔钱。”王蕊将此事在某论坛发帖之后,众网友纷纷回复,并质疑如此规定是否助长了“碰瓷”之风。
记者就此采访了我市某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包峰,他认为网友的担心大可不必。
“交强险虽然规定投保车主出险后,造成人员受伤需住院治疗时,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将垫付10000元,但这笔钱不是说垫就垫的,必须是伤者的病情在医院出具的相关伤情认定范围内才垫付。”包峰说,就算你骑非机动车故意去撞机动车,企图打这10000元的主意,或者企图私了“敲诈”车主,这也是不会得逞的。
他建议广大车主,如果遇到故意“碰瓷”现象,不要答应对方私了要求,坚决走正常法律途径,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醒:
保险到期记得续保
保险“脱保”是指没有在保险期截止前正常投保,使原保险标的在一段时间内没有保障的情况。如某车的保险期限是2011年2月10日零时起至2012年2月9日24时止。正常续保时间应在2012年2月10日零时前投保。但因某种原因未按时投保,至2012年2月10日零时起该车则处于“脱保”状态。
“脱保”期间,爱车是不能得到风险转嫁的。如车辆在“脱保”期间发生全车被盗被抢(盗抢险),倾覆、碰撞(车损险),和第三方擦挂(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事故时,不能将损失转嫁到保险公司,需由自己承担。
包峰提醒广大车主,为减少麻烦,保险公司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前告知老客户及时续保,但催告不是保险公司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作为车主需要特别注意自己的车险时效,及时续保,别让爱车“裸奔”。
记者 张毅
责任编辑:姜丽
来源:北纬网-雅安日报 日期: 2012-11-19 08:46:00
编辑: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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