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6-08-16 17:46:23 雅安日报-北纬网
不久前,宝兴市民李先生通过某知名电商平台,从位于广东的黄某经营的店铺中网购了一部手机。但拿到手机后李先生发现,这部手机与黄某店铺网页上广告宣传的严重不符,手机的主要参数、配置均“缩水”严重。
对此,李先生首先与卖家黄某沟通,但黄某置之不理。随后,李某又多次向电商平台进行投诉、维权,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
最终,李先生找到宝兴县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经过法院的调查和协调后,李先生和卖家黄某达成和解,黄某退还李先生购机款,并按照法律规定赔偿李先生损失,李先生撤回起诉。
相信网购的物品与商家宣传不符这样的经历不少人都遇到过,有的价值不高的物品多数人会选择忍气吞声,难得麻烦;而对于像李先生这样花费1000多元购买的手机,“算了”可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最终,李先生在法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对于网购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大家在平时网购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看法官这样说:
首先,大家都应该增加证据意识,在购物的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
在购买物品的过程中,跟商家交流的记录要保存,关键信息可以截图留存;在交易完成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票据要保存好,不要收到东西就将发票等票据随手扔掉,因为一旦后续出现纠纷,发票等票据是能够直接证明本次交易合同的关键证据;在收货时,重要物品建议尽量当面验货,一旦发现问题便于及时协调解决。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消费者可以在收货地的法院主张自己的权益。本案中,原告李某(买受人)是在宝兴县收到的手机,同时李某的住所地也在宝兴,故该案的管辖地在宝兴县,管辖法院为宝兴县人民法院。
这样的一个规定,切实降低了消费者网购维权的成本,一改以往需到电商平台注册地法院维权的情况,在自己身边就能找到法院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责任编辑:夏天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日期: 2016-08-16 17:46:23
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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