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4-18 08:35:46 雅安日报
驾驶车辆在道路上掉头时,应当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这是基本的交通安全准则,但有一些车辆驾驶人往往会因为忽视引发安全事故。
4月12日,汉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了一起交通事故,驾驶人董某因不按规定掉头,引发两车相撞、1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违规掉头的董某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发经过:
小轿车随意掉头引车祸
2月4日8时10分左右,董某驾驶小轿车从汉源县富林镇人民公园往汉源二中方向行驶,至江汉大道三段县医院后门路段时突然掉头,在掉头过程中与罗某某驾驶的直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罗某某受伤,摩托车、小轿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据民警介绍,事发路段为双车道,该路段允许车辆掉头,但董某只能在左侧车道掉头,可他却从右侧掉头,违反了相关法规。就在董某驾车掉头时,罗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直行而至,因事发突然,躲避不及,直接与董某的小轿车相撞,导致其连人带车摔倒在马路上,造成罗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认定:
小轿车违规掉头负全责
汉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小轿车司机董某在掉头过程中妨碍了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忽视交通安全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董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某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负全部责任;摩托车驾驶人罗某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行车安全。驾驶车辆掉头前,一定要注意观察道路环境,在确认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掉头;在掉头时,还应当让正常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随意掉头的行为不仅违法,也为自己和别人埋下安全隐患。
本报记者 彭加权
审稿:程普 白雨锶
责任编辑:郭涵
来源:雅安日报 日期: 2023-04-18 08:35:46
编辑: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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