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1-21 15:51:39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是法治实践的基本要素,是司法审判的主要产品,是法官工作的价值体现。为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在社会治理中的导向作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示范引领作用。
2024年10月,雅安中院启动了2024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面向全市两级法院征集裁判结果公正、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
经评选,最终从报送的36件案例中精选出10件作为全市法院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执行篇
罗某强与罗某荣排除妨害纠纷案
【基本案情】
罗某强与罗某荣系同胞兄弟,二人原与父母及三个弟弟共同居住汉源县某镇某村的老房屋。分家后,兄弟几人先后在老屋旁修建新房,只有罗某强结婚后外出打工多年,在大家庭中并无新修住房。
后罗某强获批建房,但需拆除罗某荣曾居住过的老屋,而大家庭中尚无分家协议,父母遂将罗某荣居住过的老屋赠予罗某强。
罗某强在拆除老屋时,罗某荣以该房屋属其所有为由加以阻挡,双方酿成纠纷且经多次调解未果,罗某强诉至法院。
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法院判决罗某荣立即停止对罗某强建房施工的阻挡。判决生效后,罗某荣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罗某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结果】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当场给罗某荣做思想工作,要求其将阻挡罗某强施工的物品搬离。但罗某荣及其家属意见很大,坚决不同意搬离,双方多次爆发肢体冲突。
执行干警通过附近群众了解到罗某强与罗某荣兄弟二人自结婚后因房屋居住问题早生嫌隙,后来在土地问题上矛盾加剧,十多年中发生过多次冲突,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无果,此次执行若处置不当恐酿成民转刑的恶劣后果。
执行干警依托家事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基层干部和邻里群众等各方力量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但由于双方积怨颇深而收效甚微。
执行干警只得再次转变思路,将案件提交执行局集体研究后,决定使用预处罚机制倒逼罗某荣自动履行义务,遂向罗某荣发出预罚款通知,责令其履行义务,否则将对其进行罚款,随后对其银行存款在预处罚金额内采取冻结措施,同时再次向其充分释法明理。
在当地法务中心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下,罗某荣同意停止阻挡行为,自行将堆放在施工现场的物品搬离并保证不再阻挡罗某强施工,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典型意义】
涉相邻关系、家事纠纷的排除妨害、房屋腾退等行为履行类执行案件的产生,大多因为双方积怨深、矛盾大,若机械采取现场强制执行方式处置,极易造成对抗、加深双方矛盾,甚至造成民转刑的恶劣后果。
针对此类案件,汉源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力量,依托群众家门口的法律超市,集聚政法、乡镇、基层组织力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参与执行。
此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采用预处罚机制向被执行人发出预罚款通知,责令其自动履行义务。预处罚机制的运用既体现了执行的强制性,又贯彻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不激化矛盾的情况下,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来源: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稿:程普 白雨锶
责任编辑:李君
来源: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期: 2024-11-21 15:51:39
编辑:李君
北纬网 版权所有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袁红伟(18980172300)律师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arbs#beiww.com(请将#替换为@) 举报电话:0835-2350262 17781610663 公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70012号 蜀ICP备14021017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0801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109号